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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致力於維持良好的企業管治標準及程序,確保資料披露的完整性、透明性和質量,努力使本公司運作更為規範,管理更為有效,經營更為理性,最大程度的維護股東的整體利益。 作為一家於中國內地註冊成立,並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的公司,本公司一方面遵循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另一方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兩地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作為公司企業管治的基本指引。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內的守則條文,也按照實際情況採納若干適用的建議最佳常規。 本公司的組織架構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職權。公司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主要負責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檢討及核准財務及運營表現,並考慮及審批公司整體策略及政策等事項。董事會由十名董事組成,包括三名執行董事,兩名非執行董事以及五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佔董事會成員人數的一半,確保了董事會的獨立性。為監察本公司各領域之整體事務及協助履行職責,董事會設立五個董事委員會。各董事委員會成員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以確保獨立、客觀之意見得到充分表達,並擔當審查及監控角色。 本公司按照中國的監管要求設立監事會。監事會向全體股東負責,依法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厲行情況進行監督,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本公司已制定實施了《高級管理人員職業操守守則》 以及《員工職業操守守則》,進一步完善管理層及普通員工的行為規範,致力維持公司高水平的商業操守及誠信。此外,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以規範董事的證券交易。 董事會已批准通過五個董事會下屬委員會各自的章程,以書面訂明委員會具體的職權範圍及委員會的運作和議事規則。本公司已制定實施了《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進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結構日常運作機制,致力維持公司高水平的商業操守及誠信。 本公司一直致力於加強內部監控和風險管理,並擁有良好的內部監控基礎。有關詳情,見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部分。 本公司認為,誠信、及時、公平與準確的信息披露是提升企業管治的主要元素。因此,本公司制定實施了《信息披露管理規定(暫行)》,按照內部有關信息披露管理的規定和《上市規則》的要求,本公司進一步完善對外的信息發佈,特別是對股價敏感資料及年報、中報等重要信息,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同時,本公司設有投資者關係部門以專門負責為股東和投資者提供所需的資料和服務。 本公司過去在企業管治的努力也獲得了資本市場的認可,在《亞洲財經》2008年亞洲最佳公司(中國地區)中獲得最佳公司管理和最佳企業管治等有關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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