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成立監事會。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包括監事會主席夏江華女士,外部獨立監事海連成先生,職工代表監事閻棟先生。監事的任期為三年,可於任期屆滿時重選連任。監事會作為本公司常設的監督性機構,向全體股東負責並報告工作。監事會通常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
監事會主要負責監督本集團的財務活動,審閱董事會編制並建議提呈股東大會審議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財務資料,監察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權履行情況,防止其濫用職權,以及代表本公司與董事交涉或起訴董事。
監事會議事規則
本公司監事會的組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