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于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标准及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透明性和质量,努力使本公司运作更为规范,管理更为有效,最大程度地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

企业管治常规

作为一家于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一方面遵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公司法」)以及两地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作为本公司企业管治的基本指引。本集团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参考良好企业管治实践,不断深化内控及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

本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多年来一直备受资本市场的肯定,在二零二二年,公司继续在《财富》、《The Asset》(《财资》)、《Corporate Governance Asia》等国际机构获得有关公司管理与环境、社会和管治等嘉奖。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责,包括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及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制定、检讨及监察员工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

董事会相信,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

本公司的组织架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主要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检讨及核准财务及运营表现,并考虑及审批公司整体策略及政策等事项。为监察本公司各领域之整体事务及协助履行职责,董事会自本公司上市已设立五个董事委员会。除提名委员会主席外,该五个董事委员会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确保独立、客观之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并担当审查及监控角色。在二零一九年八月,本公司亦新设立战略委员会以持续提升公司的企业管治。

本公司按照中国的监管要求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依法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厉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已制定实施了《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守则》以及《员工职业操守守则》,进一步完善管理层及普通员工的行为规范,致力维持公司高水平的商业操守及诚信。此外,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规范董事的证券交易。

董事会已批准通过五个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各自的章程,以书面订明委员会具体的职权范围及委员会的运作和议事规则。本公司已制定实施了《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日常运作机制,致力维持公司高水平的商业操守及诚信。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加强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并拥有良好的内部监控基础。有关详情,见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部分。

本公司认为,诚信、及时、公平与准确的信息披露是提升企业管治的主要元素。因此,本公司制定实施了《信息披露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内部有关信息披露管理的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进一步完善对外的信息发布,特别是对股价敏感资料及年报、中报等重要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同时,本公司设有投资者关系部门以专门负责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所需的资料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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