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董事會負責領導和監控本公司,履行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職責,負責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董事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對企業中長期發展進行決策,制訂公司戰略和發展規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審核財務政策及其表現、制定本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經理層考核及薪酬管理辦法,決定其報酬、獎懲及履職考核等事項。董事會授予高級管理人員執行本集團日常管理和營運的權利和責任,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和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高級管理人員在訂立任何重大交易前,根據公司章程相關規定,須先獲得董事會批准。公司章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對於上述董事會和管理層各自的職責範圍均有明確的規定。

股東有權按照相關程序和規則提名候選董事。《股東提名候選董事的程序》

當有需要時,所有董事均可全面及時地取得所有相關資料和取得公司秘書的意見和服務,在適當情況下,董事可尋求獨立專業意見,以確保董事會程序和所有適用規則及規例均得到遵守。

董事會組成

本公司的董事會組成如下:

欒曉維 執行董事 (董事長)
閆 棟 執行董事 (總裁)
張 煦 執行董事、執行副總裁兼財務總監
高同慶 非執行董事
唐永博 非執行董事
劉愛華 非執行董事
蕭偉強 獨立非執行董事
呂廷杰 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 琪 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春閣 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公司制定了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列載了董事會為達到多元化而採取的方針。該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會綜合考慮董事的技能、知識、專業經驗、性別、年齡等。本公司董事會由在通信行業、科技、財務及會計、合規、管理、學術等領域的知名專家組成。董事會成員有一名為女性董事,符合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本公司將持續保持董事會性別多元化,提名委員會在選擇合適的董事會成員候選人並提出建議時,會積極考慮提高女性成員的佔比。通過本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以及董事會下屬的提名委員會每年一次檢討董事會的架構,本公司將建立一個可以達到性別多元化的潛在董事繼任人渠道。董事會成員中有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而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蕭偉強先生具備會計專業資格,符合了上市規則第三章中第3.10條和3.10A條的要求。董事的履歷載於本公司網站。

董事付出足夠時間及精力處理本公司業務。本公司亦要求董事每年向本公司披露其於公眾公司或組織擔任職位的數目,並提供其擔任有關職務所涉及的時間。

董事會會議

根據本公司章程及上市規則,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四次會議。此外,本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議事規則,以明確公司在召集董事會、發送會議通知及材料,以及董事參會方式和表決方式等事宜上的有關安排。

公司秘書協助董事長準備會議議程。除非董事會事先規定,會議時間和地點於會議舉行日期前至少十四天通知全體董事。會議議程及董事會文件於會議舉行日期前至少三天向全體董事送出。董事會及各董事可按需要各自獨立接觸高級管理人員,向本公司索取額外的資料,以使董事能在充分掌握有關資料的情況下作出決定。此外,本公司在召開董事會前也會就重要議題諮詢各董事對有關議題的建議和意見,以確保董事會可獲得獨立的觀點和意見。本公司每年會檢討該等機制的實施及有效性。

所有董事會會議之會議記錄均載有考慮事項及已作決定之詳情,並由會議秘書保存及公開以供董事查閱。董事會決議事項如與某位董事或其任何聯繫人有利害關係時,該董事會予以迴避,且無表決權。在二零二二年,董事會分別召開了七次會議以及通過一次書面決議,除了審議年度及中期財務報表、股息派發、企業管治報告、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和預算等常規性事項以外,也審議了其他事項,主要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調整優化總部人力資源條線工作組織、董事會換屆及檢討董事會的人員架構和組成、有關董事會下屬專業委員會人員組成、進一步落實董事會職權工作、優化總部組織架構、董事會薪酬實施方案、十四五規劃綱要及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綜合滾動規劃目標、物業公司專業整合以及修訂提名委員會章程及薪酬委員會章程等議案。同時,各董事就審議董事薪酬方案中與其個人利益相關的薪酬事宜已放棄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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