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會

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成立監事會。本公司監事的任期為三年,可於任期屆滿時重選連任。監事會作為本公司常設的監督性機構,向全體股東負責並報告工作。監事會通常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

監事會主要負責監督本集團的財務活動,審閱董事會編製並建議提呈股東大會審議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財務數據,監察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權履行情況,防止其濫用職權,以及代表本公司與董事交涉或起訴董事。於二零二二年度,監事會舉行了五次會議,詳細內容載於2022年年報「監事會報告書」中。

本公司監事會的組成如下:

蔡曼莉 監事
劉 廉 職工代表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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