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成立监事会。本公司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于任期届满时重选连任。监事会作为本公司常设的监督性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通常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本集团的财务活动,审阅董事会编制并建议提呈股东大会审议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数据,监察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履行情况,防止其滥用职权,以及代表本公司与董事交涉或起诉董事。于二零二二年度,监事会举行了五次会议,详细内容载于2022年年报「监事会报告书」中。

本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如下:

黄旭丹 监事会主席
蔡曼莉 监事
刘 廉 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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