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委员会

作为良好企业管治常规的重要组成部份,本公司董事会自本公司上市已设立了五个董事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不竞争承诺审议委员会及行使优先受让权及优先购买权委员会,负责监察本公司各领域之整体事务及协助履行职责。除提名委员会主席外,该五个董事委员会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确保独立、客观之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并担当审查及监控角色。二零一九年八月,本公司新设立战略委员会以持续提升公司的企业管治。

本公司董事会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战略
委员会
审核
委员会
薪酬
委员会
提名
委员会
不竞争承诺
审议委员会
行使优先受让权及
优先购买权委员会
栾晓维先生
闫 栋先生
张 煦女士
高同庆先生
唐永博先生
刘爱华先生
萧伟强先生
吕廷杰先生
王 琪先生
王春阁先生
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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