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琪先生(主席)、吕廷杰先生、招敏慧女士及非执行董事陈力先生。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就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建议董事的薪酬待遇及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履职考核等。
董事会在股东会上获得授权后参考各董事于本公司的职务、职责、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等因素分别厘定他们的薪酬。此外,本公司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包括经理层选聘、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和工资总额等四项制度。
于二零二五年度,薪酬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主要审议了二零二四年度公司经理层薪酬执行情况及工资总额执行情况,经理层二零二五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以及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实施方案等议案。




